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金融需求,2月8日上午,盐城中院与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签约合作,共同开启盐城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的新征程。
盐城中院*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国华,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委书记、行长吴从法,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局长殷路鸣分别代表三方签署《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备忘录》。根据协议,三方将本着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促进盐城地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陈国华副院长表示,三方开展合作,有利于实现金融领域多元解纷机制全覆盖,为促进金融市场繁荣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他指出,盐城中院将进一步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金融纠纷源头治理,确保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实效。
吴从法行长表示,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是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贯彻《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切实解决日益增长的金融消费纠纷和纠纷解决渠道不畅通的矛盾,对于节约司法资源、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基层法院、银行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签约仪式
参观盐城市金融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和金融纠纷巡回法庭
文字:于进
摄影:蔡松杰
编辑:王晓婷
审核:仇*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